BV+ 大勝利美食節( 1000元 )折抵券聯票

BV+ 大勝利美食節( 1000元 )折抵券聯票 1.憑電子票券,到大勝利美食節,指定合作店家 & 指定點選 大勝利聚餐套餐( 8~10人份 ) 5000元套餐 ,即可折抵 NT$1000元 2.若因特殊狀況,未點選指定套餐,但單筆消費滿 NT$5000元以上,可先詢問各獨立店家,是否可以接受同樣折抵,本項由店家自行依照各店決定,各店享有不同意權益,本項依照店家現場說明為主 )
BV+大勝利捷運美食節|美食抵用券聯票|BV+ 大勝利美食節( 1000元 )折抵券聯票
NT$500
商品編號: A00088001
供貨狀況: 尚有庫存

此商品參與的優惠活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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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介紹

(一)商品簡介

BV+ 大勝利美食節(1000元 )折抵券

1000元 折抵券

1.持本券,到指定美食節合作店家點選專案5000元套餐( 8~10人份)

即可折抵 NT$1000元( 或店家同意,單筆消費滿 NT$5000元(含)以上 )

2.本券售價 500 元,立即享有 1000 元 折抵資格,現省 500 元。

 

(二) 商品特色

  1. 超值優惠
    • 售價僅 NT$500元,即可享有 NT$1000元 折抵優惠
  2. 電子票券
    • 線上購買,手機即可出示核銷使用。
  3. 使用便利
    • 適用 BV+ 大勝利 捷運美食節 指定合作店家。
  4. 聚餐首選
    • 可搭配店家指定套餐或自由消費使用(依店家活動內容)。
  5. 省時快速
    • 店家核銷即可立即折抵。

 

(三) 使用方式

1.大勝利創客平台  >>

2.選購 1000 元折抵券  >>

3.完成平台付款購買(NT$500元)>>

4.系統寄送 電子票券(訂購完成)資訊 至會員指定的電子信箱 

   * 使用前 :

 > 前往 大勝利創客平台  > 點選我的帳戶 >  電子票券訂單查詢 > 領取 QR COD  > 出示核銷  )

5.前往合作店家消費  >> 現場折抵使用

6.單筆消費滿 NT$5000元(含)以上  >>

7.出示電子票券  >>  店家完成掃描核銷  >>  立即折抵 NT$500 元  ( 本券限 一次使用 不找零 )


(四)商品規格
1.商品類型: 電子折抵聯票  ( BV+聯盟票券 )
2.售價金額: 本500元/張 ( 消費5000元以上 , 可現場抵扣 500元 消費金, 單次使用 ,不找零  )
3.優惠內容: 單筆消費滿5000元, 節省500元  ( 例 : 消費5000元- 折抵券購買 500元  - 現場支付 4000元 = 總支付4500元  )
4.適用店家: BV+捷運美食節公告之指定合作店家,若店家因特別因素有異動,將以各店最新公告為主,
5.指定套餐: 8~10人專案套餐,享BV+專案超值份量 + 省500元
6.自由消費: 未點選指定套餐者,若店內單筆消費滿5000元以上 ,若(事先徵得)店家(同意),則可比照優惠折抵,此為店家各自權益.
7.使用方式: 建議先(去電)店家預約時間,並於到店消費時出示電子券核銷,現場折抵.
8.逾期未使用:於指定有效期限內(未核銷)使用(已核銷者,視同為已使用), 依活動規定時間內,得於系統取消申請,原路返還款項,規範以票券頁面系統發行商公告規定為主.
9.其他說明: 套餐內容、適用日期、預約方式及使用限制,以各合作店家活動頁面及現場說明為準。若有問題可洽平台客服協助處.

 

(五)注意事項
1.會員訂購專享 : 須由BV+大勝利平台會員 訂購 ( 請先加入本平台會員  ) >信箱必留,以利通知是否訂購成功 
2.僅限單次核銷使用,不找零,需一次使用完畢.

 

(六)聯票可使用店家
1.案例>>大勝利海產店:  訂位專線 02-26936330

 >> ( 江翠站 ) 地址: 板橋區文化路二段 285號 21樓
 

 

規格說明

1.可以分票轉票給家人朋友.本券認票不認人,可使用時,再領取,到店出示核銷使用

2.本券售價 500 元,到店核銷使用,立即享有 10000 元折抵資格,( 需依照 公告之使用方式 進行  )

運送方式

 網站領取電子票券, 到店核銷使用

票券注意事項

ㄧ、CYBERBIZ 電子票券服務使用辦法
  1. 本電子票券之商品/服務不得搭配其他任何形式之優惠(包括但不限於紅利點數)。
  2. 本電子票券服務限僅提供信用卡付款方式。
  3. 本電子票券之商品/服務需與其他一般商品分開/次結帳。
  4. 本券出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,所兌換之商品/服務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再另開立發票。
  5. 消費者於結帳前請出示電子票券,恕不接受手抄、截圖或口說序號方式等兌換。如因提供之序號無法辨識,則商店有權拒絕兌換。
  6. 一個電子票券代碼可能包含一個或多個數量之電子票券商品/服務,於使用後即時核銷。全數核銷完畢後,該電子票券代碼將無法再進行核銷。
  7. 商品數量依現場實際供應為主,如商品當日售完或遇系統問題(包括但不限於停電、自然災害、外力入侵等)無法核銷序號,請逕向商店反映或擇日再行兌換。CYBERBIZ 將盡最大努力維持本電子票券系統之穩定使用,惟不保證於任何時間/地點皆能兌換。
  8. 本電子票券無法兌換現金或找零,商品一經兌換即不接受退貨。
  9. 若電子票券有記載使用期間或優惠期間,使用者應盡量於期限內使用完畢。逾使用/優惠期間後尚未使用之電子票券,該商品或服務可能將以原價(即非優惠)計算;或可能需要另外補足差額後方能使用。詳細使用規則須依各該銷售商店之活動規範辦理。
  10. 本電子票券於購買後,如欲退回電子票券,則必須以一個票種(票券種類)為單位退票,恕不能指定一個票種內特定數量之退票。一旦退票,該票種之電子票券代碼立即失效,恕無法恢復或者補發。請於決定退票前審慎考量。
    [舉例]假設一個票種中,內含十個可核銷之電子票券數量,現已兌換三個,另有七個尚未兌換。則必須將尚未兌換的七個數量一次全部退票,恕不得分割為特定數量退票。
  11. 電子票券如以優惠價購買,退票時將以原價扣抵已核銷之票券原價後,再行退款。
    [舉例] A 票券原價100元,消費者以優惠價70元購買5張,情境如下:
    已核銷0張,退款5張,退款 350 元
    已核銷1張,退款4張,350 - (1 x 100) = 250,退款 250 元
    已核銷2張,退款3張,350 - (2 x 100) = 150,退款 150 元
    已核銷3張,退款2張,350 - (3 x 100) = 50,退款 50 元
    已核銷4張,退款1張,350 - (4 x 100) = -50,退款金額小於0, 退款 0 元
  12. 本電子票券為不記名制,任何人皆可使用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遺失或遭他人盜用等情況,恕不再補發或退貨。
  13. 本電子票券有效與否,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準。
  14. 本電子票券為有價證券,請勿擅自為包括但不限於偽造、變造、重置、塗改、影印等違法行徑,以免觸犯刑責。
二、CYBERBIZ 保有變更或終止本「CYBERBIZ 電子票券服務使用說明」或本服務之權利。如因本辦法致生一切爭議,則使用者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三、本商品/服務票券所發行之金額,已存入永豐商業銀行開立之價金保管專戶,專款專用;所稱專用,係指供發行人履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使用。前開保管期間自出售日起算一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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